樊城区庆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
岁序更迭,华章日新,樊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已走过了四十年历程。四十年来,在中共樊城区委的坚强领导和襄阳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支持下,樊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围绕服务中心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职责,担当作为、守正创新,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促进樊城区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一部分 坚强领导
牢记政治机关职责定位,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各方面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1.始终依靠党的领导推进人大工作



2.领导关怀
长期以来,全国和省、市各级人大领导关心和支持樊城人大工作,为樊城人大工作提供了强大助力。



第二部分 光辉历程
樊城区因周宣王封仲山甫为樊而得名。秦王政二十六年(前221年),樊城隶属南阳郡。南北朝、西魏时,置樊城县,隶属河南郡。宋绍兴五年(1135年)并入襄阳县。1949年襄阳、樊城合并,组建襄樊市。1984年1月,樊城辖区设立樊东区、樊西区、郊区(以下简称“三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依法选举产生首届人大常委会和区人民政府,每届任期3年。
1984年1月至1996年4月,“三城区”人大常委会依法组织换届选举4次,分别依法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70次、62次、原郊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每季度举行1次。

1995年10月,国务院批准襄樊市设置樊城区,原樊东区、樊西区及郊区所辖的柿铺乡、王寨乡划归樊城区管理。1995年12月,樊东区、樊西区、郊区撤销,1996年7月重新组建樊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并召开首届樊城区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樊城区首届人大常委会和樊城区人民政府,庚续至今,已是樊城区第七届人大及其常委会。

第三部分 依法履职
1.法治樊城建设
始终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充分调动人民参与法治樊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拓宽人民群众参与、表达、监督渠道,使法治建设深深扎根于人民创造性实践之中。

2.依法开展正确监督、有效监督
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不断完善监督体系,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工作报告、专题询问等多种法定方式,打好监督组合拳,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3.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4.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
坚持民主集中和民主选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依法行使任免权有机统一,确保实现党的组织意图,选举结果令人民满意。



5.代表工作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是保持人大生机活力的源泉。樊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牢记“代表机关”定位,尊重人大代表主体地位,将代表工作作为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

6.自身建设
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全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历史翻开新篇
使命催人奋进
樊城人大将更加紧密地
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
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
切实担负起新时代赋予的使命任务
凝心聚力、踔历奋发
善作善成、笃行不怠
为加快推进樊城“一心四区”建设
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樊城篇章
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