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管杰)近日,汉江司法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严格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关于执行地变更的规定,积极为一名社区矫正对象跨省变更执行地,让社区矫正对象更好融入社会。
李某是一名社区矫正对象,户籍地是哈尔滨市,后嫁到襄阳,今年来一直在襄阳生活,按规定在汉江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2023年春节前,李某申请请假回哈尔滨看望突发脑梗在医院抢救的父亲。汉江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耐心地对李某讲解社区矫正法关于执行地的相关规定,建议李某申请将社区矫正执行地由现居住地变更到户籍地。同时联系协调李某户籍所在地司法局,经多次衔接沟通,李某执行地变更手续顺利完成,现已在户籍地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此举感动了李某,她表示,今后一定积极配合司法所监管,遵纪守法,安心接受矫正,早日融入社会,做一名合格公民。
近年来,汉江司法所积极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坚持规范执法和人性化帮矫并重,坚持既讲原则,又给予社区矫正对象人文关怀,鼓励和提高社区矫正对象自我矫正和自觉回归的主动性,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再犯罪现象。
(作者:管杰)